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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先人一步!省人民政府印發省低碳發展工作方案

2019-04-09 10:14:07

[摘要]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號)精神,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三五”碳排放強度下降約束性指標,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制定本方案。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山東省低碳發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低碳發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號)精神,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三五”碳排放強度下降約束性指標,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低碳引領,明確綠色轉型目標方向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把低碳發展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和新舊動能轉換的重要抓手,瞄準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環節,堅持排放強度和配額總量雙控,堅持存量降碳和增量添綠并舉,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舊動能,培育壯大綠色低碳新動能,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續下降,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排力度進一步加大,碳匯能力顯著增強。全省二氧化碳排放在2027年左右達到峰值,支持優化開發區域碳排放率先達到峰值,建立碳排放達峰倒逼機制,能源體系、產業體系和消費領域低碳轉型取得積極成效。按照國家部署啟動運行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核算和評價考核制度基本形成,低碳試點示范進一步深化,綠色發展新動能不斷壯大,公眾低碳意識明顯提升。

(三)工作路徑。

1.突出低碳引領。明確“美麗山東、綠色轉型、低碳引領”的整體工作定位,把低碳發展理念貫穿到能源、產業、城鎮化、生態環保、社會建設等各方面和全過程,激發綠色低碳轉型新動能。

2.注重條塊結合。低碳發展綜合性強、涉及面廣,要進一步增強各級各部門節能降碳的責任感和積極性,激發企業和社會大眾參與的主動性,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大格局。

3.發揮市場調節。抓住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運行的契機,充分運用好碳配額這一環境權益調控手段,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引導各級政府和重點企業變“要我降碳”為“我要降碳”。

4.創新工作載體。從能源轉型、產業發展、市政建設、共建共享等多個方面,制定培育綠色低碳新動能的行動計劃,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確保落實到基層和企業,真正取得實效。

二、堅持多措并舉,開創降碳工作新格局

(一)推進結構降碳。

1.推動產業低碳化升級。進一步健全完善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標準,分類施策化解過剩產能。深入實施《山東省推進工業轉型升級行動計劃(2015-2020年)》和22個重點行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采用先進適用節能低碳環保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瞄準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未來產業發展制高點,加快發展綠色低碳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實施《山東省推進服務業轉型升級行動計劃(2016-2020年)》,推動重點領域和產業轉型發展。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計劃,提高化肥利用率。(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業廳)

2.促進能源低碳化轉型。把清潔低碳能源作為調整能源結構的主攻方向,堅持清潔利用化石能源與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并舉,嚴格實行能耗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努力壓減省內煤炭消費總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費比重。積極推進煤炭洗選和提質加工,大力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完善天然氣基礎設施,推動天然氣在工業燃料、交通、民用等領域應用,擴大天然氣消費市場,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加快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新能源開發應用,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較“十二五”末下降10個百分點左右;天然氣、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均提高到7%左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3.努力增加各類碳匯。實施好“十三五”規劃確定的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系統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治理,建設綠水青山新山東。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加強重點造林工程建設,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公益造林,開展“綠滿齊魯·美麗山東”國土綠化行動。實施林業生態修復與保護工程、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努力增加林業碳匯,到2020年,全省林木綠化率提高到27%。加快發展海底森林修復技術,擴大海底森林規模化;優化發展經濟藻類養殖和貝類養殖,努力增加海洋碳匯。發揮濾食性魚類對水質的凈化作用,實施城市水系和水源地“放魚養水”工程,保障水域生物多樣性和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清潔。實施黃河三角洲、濱海、南四湖等濕地修復恢復工程,建設一批濱海、濱河、湖區濕地公園,進一步提高濕地的固碳能力。(責任單位: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

(二)推進區域降碳。

1.實施分類指導的碳排放強度控制。綜合考慮功能定位、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等因素,分類確定各市碳排放控制目標,“十三五”期間,濱州、聊城市碳排放強度分別下降23%、22%,青島、淄博、棗莊、煙臺、濰坊、濟寧、泰安、萊蕪市各下降21%,濟南、日照、臨沂、德州、菏澤市各下降20.5%,東營、威海市各下降20%。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等7個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要結合大氣污染防治特別是煤炭消費壓減工作,嚴格執行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著力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加快推進燃煤機組(鍋爐)超低排放,確保“碳霾協同治理”取得實效。制定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完善統計、監測體系,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各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輿論監督。(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統計局,各市人民政府)

2.制定分區域峰值年目標。青島、煙臺市力爭2020年前實現峰值年目標,探索開展碳排放總量控制;濟南、濰坊市力爭2025年前實現峰值年目標,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為特征的生產、生活、消費方式和符合市情的低碳發展模式。其他市要建立碳峰值倒逼機制,制定具體的達峰時間表和路線圖,在2027年左右實現達峰并爭取盡早達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

3.深入開展低碳試點示范。選擇條件成熟的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生態功能區、工礦區、城鎮等重點區域,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總量控制為重點,推進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建設。探索產城融合低碳發展模式,積極推動國家低碳城(鎮)試點建設。建立完善碳足跡評價體系,開展低碳商業、低碳旅游、低碳企業和低碳產品試點。以投資政策引導、強化金融支持為重點,推動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支持貧困地區低碳轉型發展。做好各類試點經驗總結和推廣,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省扶貧辦)

(三)推進智慧降碳。

1.加強低碳技術研發應用。加快建立政產學研用有效結合機制,引導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術創新聯盟,形成技術研發、示范應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增強大學科技園、企業孵化器、產業化基地、高新區對低碳技術產業化的支持力度。鼓勵在煤基行業和油氣開采行業開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技術研發及規模化產業示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

2.提升節能降碳信息化水平。突出“產業智慧化、智慧產業化”,運用“互聯網+”、云計算及大數據管理等技術,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在線監測,建立能源消耗數據庫和區域能源信息化監管平臺,針對區域內不同行業、產品、工藝的用能質量需求,規劃和設計能源梯級利用流程,根據能量品位逐級利用,使能源在產業鏈中得到充分利用,實現企業能源精細化管理,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選擇設區市開展智慧節能工程示范試點,與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相結合,利用信息化服務手段,為企業、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實時能耗數據和能耗分析信息化服務。到2020年,建成5-6個智慧節能應用示范市,建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100個。(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四)推進市場降碳。

1.加快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建設。國家出臺關于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的規定后,根據我省實際制定有關配套管理辦法,完善碳排放權交易政策體系。加強碳排放配額分配管理,對納入碳市場的重點行業控排企業實施嚴格的配額管控制度。立足我省碳交易實際,建立省級碳排放注冊登記系統。建立科學合理的碳排放配額市場調節和抵消機制,探索多元化市場交易模式,促進企業節能減排降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

2.提升碳排放權交易支撐能力建設。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工作推進機制,落實相關工作經費,加強工作力量。健全完善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送平臺,形成常態化的數據報送機制,構建國家、省、市、企業互聯互通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核查體系。加強碳排放權交易支撐機構建設,支持省工程咨詢院、省科學院等機構開展專業咨詢服務,推進與相關省市開展區域合作。整合多方資源,培養壯大省內碳交易專業技術支撐隊伍,加強第三方核查機構監管,建立專業技術機構考核評估制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

三、落實五大行動,加快培育低碳發展新動能

(一)低碳能源倍增行動計劃。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口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7%,發電裝機容量突破3000萬千瓦。

主要任務:堅持統籌規劃、陸海并舉,統籌風能資源分布、電力輸送和市場消納,有序推進風電發展;充分發揮我省太陽能資源豐富、分布廣泛、開發利用基礎較好的優勢,大力推進太陽能利用;以生物質能資源的能源化循環利用和清潔利用為重點,堅持因地制宜、多元發展,推動生物質能資源規模化和市場化開發;合理開發利用地熱能,探索發展海洋能,科學發展抽水蓄能,安全有序發展核電。

重點工程: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推進能源生產和能源消費革命的總要求,結合我省資源稟賦和開發利用基礎,規劃實施“綠色電力供應工程”“綠色熱力保障工程”“綠色燃料補充工程”“區域能源轉型示范工程”“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示范工程”,不斷增加清潔能源供應,轉變能源發展方式,推進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相關部門配合)

(二)節能環保產業壯大行動計劃。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省培育10個節能環保產業示范縣(市、區),建成10個節能環保產業特色基地,全省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力爭達到1萬億元。

主要任務:一是圍繞高效鍋爐、高效電機、高效配電變壓器、高效節能照明產品、資源綜合利用裝備產品、新能源運輸工具、大氣治理、水處理等重點領域,大力提升節能環保技術裝備水平,推進節能改造和節能技術產業化;二是加快節能服務業發展,鼓勵重點用能單位和節能環保產業龍頭企業,依托自身技術產品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提供社會化節能服務;三是培育發展節能專業機構,推動節能診斷、監測、審計、評估和認證等第三方節能專業機構發展,規范節能服務市場,促進節能專業化發展。

重點工程:一是特色基地培育工程,在全省培育10個規模效益顯著、產業特色鮮明、功能設施完善的特色基地;二是高耗能行業能效提升工程,實現高耗能行業節能標準全面提升,重點能耗指標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三是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全省現役低效和排放不達標的爐窯基本淘汰或升級改造,先進高效鍋爐達到70%以上;四是重點領域污染防治工程,全省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先進環保工藝、技術得到普遍推廣,先進環保裝備(產品)在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廣泛應用;五是資源高效循環利用工程,到2020年,全省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2%,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88%,全省再制造技術、規模及餐廚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水平居全國前列;六是園區循環化改造工程,力爭到2020年,全省所有園區和省級園區完成循環化改造;七是綠色工廠創建工程,按照用地集約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則分類創建綠色工廠,到2020年,全省創建100家綠色示范工廠。(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相關部門配合)

(三)低碳建筑推廣行動計劃。

工作目標:到2020年,縣級及以上城市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全面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標準,新增綠色建筑2億平方米以上,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濟南、青島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其他設區城市和縣(市)分別達到25%、15%以上。新建節能建筑4億平方米以上,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率分別達到100%、99%。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3000萬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節能改造1000萬平方米以上。

主要任務:一是建立綠色建筑全壽命周期管理模式,新建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開展省級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城鎮建設,促進綠色建筑規模化、區域化發展;二是推進工程建設方式創新,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鋼結構建筑,在具備條件的地方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推廣工程總承包建設模式,培育壯大裝配式建筑產業,開展裝配式建筑性能和部品部件評價,創建一批國家和省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示范工程和產業基地;三是建立完善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技術體系,開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引導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集中連片示范建設;四是大力推廣綠色施工模式,積極創建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加強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五是加快發展應用節能、利廢、安全、環保的綠色建材,開展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培育壯大綠色建材產業發展,促進綠色建材與綠色建筑融合發展;六是加強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

重點工程:一是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將節能改造與舊城功能優化提升有機結合,在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過程中同步推進節能改造,具備條件的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項目可同步進行節能改造;二是實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全面執行居住建筑節能75%、公共建筑節能65%設計標準,分類制定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能耗標準定額,實行建筑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制;三是實施裝配式建筑推廣應用工程,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項目及政府投資工程全面采用裝配式建造,新供應建設用地按比例建設裝配式建筑,住宅全面推廣預制樓梯、疊合樓板等成熟預制部件和推行裝配式裝修,積極推廣百年建筑技術體系。(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部門配合)

(四)工業綠動力清潔能源低碳交通創建行動計劃。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省營運客車、營運貨車、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和港口生產單位吞吐量綜合能耗在2015年基礎上分別下降2.1%、6.8%、6%、10%和2%;營運客車、營運貨車、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和港口生產單位吞吐量二氧化碳排放分別下降2.6%、8%、7%、12.5%和2%;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比例在2015年基礎上顯著提高。

主要任務:一是建設城市綠色交通體系,落實《山東省綜合交通網中長期發展規劃(2014-2030年)》,加快構建客運“零距離換乘”、貨運“無縫銜接”的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二是培育綠色低碳基礎設施,繼續推進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與服務系統(ETC)建設,穩妥、有序地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站、充電樁等設施建設;三是調整優化交通能源結構,大力推廣應用節能環保型運輸車船,積極發展汽車列車、新型頂推船隊,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舊車船,引導營運車船向大型化、專業化、標準化、低碳化方向發展;四是提升綠色智能交通能力,引導交通運輸企業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綠色等級評價,鼓勵采用租賃代購模式推進清潔能源交通運輸裝備應用,創新網絡化運輸等集約高效運輸組織模式,提高交通運輸效率。

重點工程:一是綠色交通城市創建工程,積極推進濟南、青島、煙臺、濰坊、臨沂、日照、濟寧、聊城市等綠色交通城市創建工作;二是綠色循環低碳示范公路建設工程,加快國省道停車區、高速公路服務區和物流企業LNG加氣站建設,形成1-2條生態環保、安全節約的綠色循環低碳示范公路;三是綠色循環低碳港口建設工程,加快青島港、日照港等綠色循環低碳港口建設,將京杭運河航道打造成低碳內河水運通道;四是新型運輸組織方式推廣工程,加大甩掛運輸、多式聯運等新型運輸組織方式推廣,推廣港口綜合節能、太陽能在公路系統的應用、能源利用監測等先進技術和模式。(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相關部門配合)

(五)全民低碳行動計劃。

工作目標:到2020年,力爭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900萬噸標準煤以內,人均綜合能耗下降11%、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10%;制度健全、管理規范、運作良好的碳普惠制初步建立,商業與居民生活節能低碳水平明顯提高,全社會綠色低碳意識顯著增強。

主要任務:一是開展低碳建筑行動、低碳辦公行動、低碳出行行動、低碳食堂行動、低碳信息行動、低碳文化行動,推動公共機構率先節能降碳;二是倡導低碳消費理念,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動低碳進商場、進社區、進校園、進家庭,營造全社會參與節能低碳的良好氛圍;三是制定碳普惠試點工作方案,初步搭建全省碳普惠制推廣平臺,研究與碳排放權交易及低碳政策有機結合。

重點工程:一是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工程,創建一批管理科學精細、資源利用高效、技術成熟先進、踐行綠色低碳的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二是高效節能產品推廣工程,引導企業開展綠色營銷,鼓勵流通企業采購綠色建材、綠色家具、節能電器等消費產品,推動節能環保產品進超市、上專柜,引導居民購買和使用高效節能產品;三是低碳旅游推廣工程,大力發展綠道和綠色休閑旅游,鼓勵旅游沿線開發趣味性、體驗性、參與性項目,吸引游客自愿步行,打造以休閑健身為主題的旅游路線,鼓勵景區(點)配備低碳交通工具,建設以低碳為特征的新型景區,同時,鼓勵旅游生產經營單位積極利用新能源材料,廣泛運用節能節水減排技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低資源消耗目標;四是碳普惠制試點創建工程,選擇并推動若干地市、縣(市、區)啟動碳普惠制試點建設,搭建省級碳普惠制推廣平臺,建立基于碳普惠制的省內核證減排量交易及補充機制,指導各試點地區開展碳普惠制試點工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機關事務局、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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